智商税研究中心在这里表示,复印件都是根据相关事实和数据验证整理的,并不是故意抹黑。 此外,应涉嫌为南京美洲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的网民要求,智商税研究中心将就发表的声明发表。
昨天,假冒第一人王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李佳琦销售美容仪tripollar时涉嫌虚假推广,客户可向他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可能高达4亿美元。
前天,智商税研究中心的复制品李佳琦是销售美容仪还是毁容器,引起了众多客户的关注。 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些许质疑的声音,tripollar在国内代理商南京美洲虎电子商务有限企业对此文案进行了侵权投诉,同时在其官博上予以回应。
智商税研究中心在这里表示,复印件都是根据相关事实和数据验证整理的,并不是故意抹黑。
此外,应涉嫌为南京美洲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员工的网民要求,智商税研究中心将就发表的声明发表。
王海:李佳琦应该赔偿4亿美元
2月22日,young财经就此事采访了王海。 以下是王海的口述实录。
李佳琦代言的另一个企业品牌叫做初普( tripollar ),不是最先被曝光的吗? 李佳琦应该赔偿4亿美元。 李佳琦这件事(慕金脱毛器)的性质到什么程度? 不好的在哪里? 我知道你李佳琦。 你为了这件事翻了一次车,对吧? 你还在继续欺骗客户。
李佳琦在现场卖的那个初普实际上和他们(慕金)是同一个企业,是个集团啊。 因为注册地址都在一个企业里,都在一个办公室里。 两家企业在一起办公室,在一个办公室。
这件事的坏处是他在胡说八道。 因为他所谓的fda认证已经被打脸了。 十二月啊。 就一次。 那么,露面后你还在卖。 而且,你卖的时候一句话也不敢提。 不要把这叫做恶意掩盖。 恶意掩盖是其缺陷啊。 李佳琦没有提到,但你其实知道。
如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fda cleared是这个fda认证,你要改变它做什么? 请不要更改。 不要改变,对吧?
你知道这个东西在非法普及吗? 你又有货了吗? 还卖吗? 因为你的这种销售行为是经营者的行为。
疑问1
为什么会报告温度上升和自我推进前后的矛盾?
tripollar初普的微博stop eye美容仪相关检测结果的证明原文中,stop eye的iec安全性报告达到105页,该报告第82页展示了电极头在就业状态下的温度上升值的检测结果,最大测量的温度上升效果为1.3k,本报告通过了检测,
解读了那个报告,假设电极头的温度上升最高达到1.3k,k是指环境温度,ambient (环境温度)为22 )度,也就是说根据iec安全性报告最大测量的温度上升效果为23.3度,但它是今天在推特上发表的视频,
很明显,有报告称温度上升和实际温度有十几度的温差,那到底以哪个温度为基准好呢? 如果以提供的iec报告温度为基准,在这个温度下真的能起到美容护肤的作用吗?
疑问2
虽然强调了正确的招聘方法,但那是否意味着别的做法不安全?
根据其微博原文,stop eye美容仪的证书上强调,正确的采用方法是在皮肤上不断移动。
但是,作为客户,实际上仔细检查证书的人很少,在正常采用的过程中,很可能由于疏忽而忘记了移动产品。 另外,其证书上记载的缓慢工作和不停工作都没有量化,没有具体的参考标准,在这个过程中,操作因人而异,在这些情况下,客户可能会烧伤。 这是因为证书上记载了操作方法,不能作为避免产品烧伤客户风险的依据。
他还主张,在实际招聘过程中,也不会发生该检测方法相同的客户招聘行为。 因此,在采用正确的做法的情况下,检测做法中出现的温度上升结果和风险不会发生。
但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_通用要求》第四章的常规要求,确定证明在常规采用中即使有可能的疏漏,也不会引起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危险。
也就是说,如果该设备未按照正确的采用方法采用,则可以无效或不从事,但绝对不得对人体造成危害。 乌贼的测试结果表明,tripollar stop eye产品在工作状态下最大为74.1度,客户长期使用会引起皮肤低温烧伤。 根据美国烧伤协会的资料,68度的液体接触皮肤时,1秒钟就能烧伤3度。 也就是说,这种操作错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从其销售额推测,数万名客户可能面临烧伤风险。
是因为tripollar初普在其声明中过分强调使用正确的招聘方法,故意掩饰产品的误操作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吗? 智商税研究中心不予置评,请大家自行体验。
疑问3
进口商品的安全性不需要达到国内标准吗?
在其微博原文中,stop eye美容仪作为进口产品,在pollogen企业所在的以色列接受了国际电气安全标准iec 60335-2-23标准的产品检测,结果主张包括加热安全在内的所有方面均合格。
但是,此次乌贼采用的检查标准严格遵循gb/t 36419-“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皮肤美容器”,检查结果表明不符合该推荐标准。 过分强调进口商品的身份,是指不需要满足国内皮肤美容仪的推荐标准吗?
但是,我国法律对此有确定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产品有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被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 是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销售者赔偿的,产品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生产者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六条中,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害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意味着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领域标准的,不符合其标准。
中国人大网产品质量测量法问答中有这样一个问题:产品只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领域标准,就一定是没有缺陷的产品吗?
根据官方说明,不能笼统地下这样的结论。 由于某产品的强制性标准可能不涵盖该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产品中的某个项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领域标准中未规定的性能指标,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损害,则判断为该产品有缺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有缺陷的;
(四)不符合商品证明、实物样品等方法所示质量状况的。
经营者对客户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客户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tripollar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4706.1-2005,未通过gb/t 36419-的推荐标准,且据称存在缺陷,也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疑问四
测试的方法真的有问题吗?
微博原文显示,我们stop eye美容仪也在国内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_通用要求”。
由于已确定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_通用要求》和国际电气安全标准iec60335-2-23,根据这两个标准的要求,测试时间将持续到器具业务时间出现正常采用时的最不利条件为止 根据这个标准,测试机构进行的测试做法没有问题,符合要求。
另外,该推荐标准中记载的器具作用于人工皮肤,在达到稳定状态后进行检查,被认为是与正确采用stop eye美容器证书完全不同的概念
检查的做法按规定进行,不需要按规定在皮肤上不断移动进行检查,tripollar似乎利用这些概念混淆视听。
标题:“智商税研究中心:李佳琦是否需要赔偿客户?”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cx/2869.html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