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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0日(记者邓伟)报道称,不少广州准备“独生子女”生育的准妈妈面临新问题,反映出如果不返还以前享有的独生子女待遇,就无法办理生育“二胎”手续。

据了解,独生子女待遇主要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支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社会保障部门支付的生育津贴。

对此,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确定,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无需退还。 另外,广东省卫计委粤卫() 20号文也要求,取得独生子女荣誉证的单身夫妇,再生育时收回荣誉证,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不要求返还。 “但是生育津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 广州市卫计局负责人说。

“卫计委说不用退还<br>人社局称还在研究”

信息显示,目前广州市准妈妈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以当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发放。 生育津贴=当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30 (日×假期天数。

广州市人社局服务咨询窗口负责社会保障咨询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生育“一男二女”应切实归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 必须按比例归还独生子女增加的35天产假的待遇。 对此,广州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告诉记者,有关情况该局已经了解并正在研究中。 在发出消息之前,没有最新的消息。

“卫计委说不用退还<br>人社局称还在研究”

《人民日报》《年04月11日15版》

标题:“卫计委说不用退还<br>人社局称还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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