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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12月28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企业法的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当天在记者书面采访中表示,修改企业法对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设立门槛、减轻投资者负担、便利企业进入、激发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企业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一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预约登记制。 二是放宽注册资本注册条件三是简化一些事项和注册文件的注册
工商总局表示,企业法的修订,为工商部门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 其次,工商总局将抓紧研究修改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建议,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查,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编撰企业法的决策同步实施。 积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新闻公示体系,完善公司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新闻体系公示的文件格式规范化和登记管理的新闻化体系,切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利民工作。
标题:“工商总局:撰改企业法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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