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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30日公布的全国政府债务评估结果,截至去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206988.65亿元。 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了政府债务的底线。

另外,全国各级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9256.49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66504.56亿元。 这两类债务必须由债务人用自己的收入偿还,通常政府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而是有政府或债务。

今年8月至9月,审计局组织了全国审计机关的5万多名审计员,分别为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联合、区)、2778个县)、市、区、旗)、31个

据审计,截至今年6月底,中央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为98129.48亿元,承担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00.72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济责任的债务为23110.84亿元。 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济责任的债务为43393.72亿元。

“20万亿元 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现状以及资产与债务的相互关系看,我国的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 ”审计署信息发言人陈尘肇说。

但是,审计也发现,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领域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转让收入依赖度较高,部分地方和机构存在融资违约、政府性债务资金违规现象。

陈尘肇表示,此次查处发现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解决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51条,涉及69人,及时公告解决结果。

标题:“20万亿元 我国首次摸清政府债务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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