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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中国内地家庭选择在海外生孩子的做法,这种现象愈演愈烈。

据报道,美国塞班岛掀起了“中国婴儿潮”。 在美国塞班出生的“a bc”,也就是在美国出生的华裔居民的数量增加了175%,中国婴儿的数量从2009年的仅有8人飞跃增加到了去年的282人,3年间增加了3.5倍,年中塞班出生的婴儿数量

塞班岛的中国婴儿潮现象并非一例,香港在年老后开始严格限制内地孕妇入境,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也不断出现限制和检查中国孕妇入境、分娩的信息。

中国大陆居民海外生育似乎正在形成趋势,但这一趋势背后形成的原因值得分解,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

为了多胎生产、移民准备,选择海外生产

中国家庭支持海外孩子的主要理由有两个。

一是利用“出生地主义”的法律制度,让孩子取得当地国籍。

国籍“出生地主义”基本上是指无论父母国籍如何,孩子在本国出生时取得本国国籍。 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使用出生地主义。 “出生地主义”国家关于取得国籍的规定,为希望为孩子取得海外国籍的中国居民提供了法律规避的途径。 他们打算通过为子女取得海外国籍,享受入籍国较高质量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资源,为家庭其他居民移居海外提供基础。

“国外生子暗藏多重风险:隐性消费多 权利救济难”

二是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合法”生育多胎。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严格限制二胎、多胎的生育。 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两个孩子成为了中国更多家庭的向往。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海外生育是否受计划生育政策管制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避免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许多中国家庭希望通过海外生育“合法”地生育两个孩子,从而产生了“海外生育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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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介提出了“美国产子”的美丽口号

基于这种对海外生育的“市场诉求”,国内许多旅行社、事务所、中介企业开展了以所谓“旅游套餐”名义的海外生育中介项目。

“给我10万,还980万元的美国宝宝”、“美国生育、投资转化率超过银行抢劫”,是很多中介企业提出的推广口号。 但是,实际上,海外生产并不像中介企业的推进那样美好,其背后其实隐藏着多种风险。

海外生产“看起来很美”但风险很高

风险1 :签证很难清除

许多中介在它的推广中有意忽视签证风险,要求顾客事先支付押金。 但实际上,获得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签证并不容易。 美国签证部门一直警惕着中国孕妇因旅行签证去美国生孩子的问题,对此也严格审查,签证官将详细审查申请人申请签证的目的。 怀孕6、7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容易获得签证。 即使孕妇获得签证时怀孕时间早,错过了签证部门的审查,如果入境后被扣押,不仅会被美国移民局视为签证诈骗,还会被美国移民局留下不好的记录,今后再次失去去美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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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2 :遣返风险较大

孕妇在海关入境时有可能被拒绝入境。 以美国为例,美国负责签证和入境的有移民局和海关两个体系,两者各司其职。 孕妇尽管取得了旅游签证,但在海关被发现是孕妇时将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或入境动机嫌疑,将被拒绝入境。 即使顺利逃过海关审查,孕妇在美国逗留期间也面临随时被驱逐遣返的风险。 美国移民局经常对当地的黑酒店和月子中心等进行检查,一旦被检查,孕妇将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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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3 :隐性消费较多

中介为了吸引顾客,大多便宜地普及必要的费用,在与顾客的协商中只收取较低的费用。 但实际上,海外分娩的费用不仅如此。 “羊毛长在羊身上”,中介企业多与目的地当地酒店和月子中心有合作关系,这些酒店和月子中心在当地大多没有经营许可。 孕妇到达目标国家后,会开始征收居住、医疗等各种名目的附加费用,但孕妇在国外不了解人生,几乎没有发言权,只能宰杀。 这些隐性支出实际上成为了中介企业和月子中心的主要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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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4 :生育风险高

因为孕妇在当地居住的月子中心大多没有经营许可,其服务人员也很少是专家。 大部分人本来就不是这个领域,缺乏专业素质,所以很难保障计划生育孕妇日常得到很好的照顾。 月子中心联系的医生也是个体小医院的医生,与月子中心建立了长时间的秘密联系,各方从中获得提成,不容易保证医生的水平。 干脆有些人没有医生执照。 孕妇在生产中的风险很高,如果在生产中发生危险,孕妇和婴儿都很难保障生命健康。 婴儿出生后,由于黑月子中心的条件限制,很难完全照顾婴儿,不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也有可能对婴儿造成意想不到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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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5 :权利救济困难

孕妇与中介企业签订的协议属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行为的目的,在我国合同法中无效,有碍孕妇救助权利,难以索赔。 出于部分事项目的中介的企业有无执照经营的,也有超营业范围经营的,经营范围多为“咨询和调查”类,没有协助孕妇出国生产的项目。 孕妇在国外被侵权时,如在国外居住环境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遭遇不公平的价格、自己或孩子遭遇人身侵害等,难以收集和保存证据,难以及时诉诸公共权力进行救济和获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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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6 :回国的问题很多

很多选择在国外生孩子的中国家庭会选择把孩子带回国内养育,但由于孩子取得了外国国籍的身份,会给在国内的居住、学习、生活带来很多麻烦。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孩子一旦取得外国国籍,就无法在国内取得户籍或在国内接受义务教育,无法享受国内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很多重要事项必须向国籍国驻华大使馆提交说明书,生活价格上涨,给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国外生子暗藏多重风险:隐性消费多 权利救济难”

另一方面,如果回避计划生育政策而选择海外生育的话,有可能会受到相关的处罚。 我国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海外生育问题的规定,但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批准大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有相关规定“回国人员在海外期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生育和解决、子女回国”。 该答复指出,“因其他原因出境的回国人员,不符合其出境前户口所在省(区、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生育行为,按照妇女户口所在地相关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的规定解决……” 该规定规定,如果将海外生育纳入管理处罚范围,海外生育将“失去夫人又折了军队”。

“国外生子暗藏多重风险:隐性消费多 权利救济难”

国外的孩子“看起来很美”,但背后风险很多,中国的父母必须重视风险,慎重行事。

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从事境外生育中介项目的各种旅行社、事务所、中介企业等的管理和约束,停止非法项目,管制虚假推广、非法收受钱财等违法行为,对非法中介、人员进行法律制裁,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标题:“国外生子暗藏多重风险:隐性消费多 权利救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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