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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召开了外汇管理支持自由贸易区建设政策通报会。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出席。

“上海自贸区获外汇管理支持”

贯彻《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意见》(银发) 24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快速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根据《意见》的要求,《通知》根据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比较有效的风险防范、“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大体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措施。 一是简化经常项目结汇、购买汇款单审核。 银行根据“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大致办理常规项目的汇款、采购、汇款手续。 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在直接投资项目下将外汇登记和变更登记委托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公司外汇资本金意愿结算。 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 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行政审查,放宽区内公司侨汇额度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查,

“上海自贸区获外汇管理支持”

允许国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汇租金。 四、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汇资金池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公司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和账户管理。 五是要做好结汇管理,方便银行向区内顾客出售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上海自贸区获外汇管理支持”

上述改革措施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法的转变,符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是鼓励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完全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 二是简化行政权限,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处理流程。 从重行政审批转为重监督解体,从重微观规制转为重宏观审慎管理。 三、支持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快速发展,通过改善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汇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缓解试点公司条件,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方法的转变。 四是对比较市场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加强对合规公司的服务力度,提升经营者环境。 五是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测,完善部门间共同监管机制,抓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最低线。

“上海自贸区获外汇管理支持”

通过上述改革措施,大大提高了区内公司、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性,有利于支持试验区实体经济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试验区国家战术,加快外汇管理理念和方法的转变,形成可复制、可宣传的创新业务和管理模式,示范

标题:“上海自贸区获外汇管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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