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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张晓军23日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首次在公开发行( ipo )股票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查中回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反馈意见和反馈意见,并将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审查会上提出的首要问题和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一并公开。
据介绍,对截至年2月1日未发布反馈意见的ipo申请公司,新发布的反馈意见在发行人落实反馈意见后,在更新预披露股票凭证时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并在反馈意见答复中公布的解释证明上注明
关于再融资反馈意见,自年2月1日起新受理的公司再融资申请,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发行人发布反馈意见后,于周五晚上在官网公布再融资反馈意见,发行人的反馈答复根据临时公告的要求公开后,提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审查委员会委员审查意见的公开,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关于适用首发、配股、增发、可转债等一般手续的融资项目,在审查会召开当天,委员在审查会上提出的首要问题将与会议表决结果一起向社会公开。
张晓军表示,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以新闻发布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近年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推进发行审批工作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的同时,提高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了媒体和社会监督。 23日公布的公开措施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查工作的透明度。
标题:“证监会将公开股票发行审核反馈意见和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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